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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牌知名房地产公司创始人突然宣布辞职。

  碧桂园今日早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杨国强因年龄原因提出辞任其于公司担任的主席及执行董事职务,2023年3月1日起生效。杨国强将在辞任后以特别顾问的形式继续参与集团的公司经营。

  上述公告还提到,公司联席主席杨惠妍已接任为主席。杨惠妍为杨国强二女儿。对此,碧桂园内部人士表示,杨国强早已到退休年龄,因此这次属于正常的职位交接。

  足协刚刚出事,篮协又炸了!昨天深夜,CBA新疆广汇俱乐部突然在其官微发布公告称,2月17日,篮协纪律与道德委员会认为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注册违规”,“做出严重错误、无理荒诞的‘处罚’,严重侵害了我俱乐部合法权益、严重伤害了新疆各族球迷感情、严重破坏了新疆篮球运动和体育事业的发展。”这一“处罚”违背事实、违反法规、不符合正常工作流程,俱乐部无法认可、决不接受。鉴于此,经慎重研究,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郑重决定:退出本赛季比赛!退出CBA联盟!退出后,俱乐部将全部资产捐赠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回馈广大球迷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关心与支持。

  这份公告的要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五大要点。这些要点斥责周琦贪婪,并将矛头指向周琦的经纪人睢冉,同时还把剑指如今的中国篮协主席姚明个人。

  也就在几个小时前,周琦本人也在其微博发布长文回应称,广汇俱乐部欺上瞒下&欺压球员,篮协的处罚公正客观。

  新疆广汇深夜公告

  昨天晚上11:28分,新疆广汇官微突然贴出公告称,退出本赛季比赛和CBA联盟。

  公告内容主要有五大要点:

  一是声称篮协的“处罚”匪夷所思、荒唐至极。2月8日,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收到“篮协字〔2023〕58号”通知,声称俱乐部“注册违规”,篮协将作出“处罚决定”。但该通知中未释明处罚适用的法规依据。此后,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委托律师前往篮协办公地点面谈等方式反复沟通,希望说明违规事实和处罚依据,但没有任何回复。俱乐部委托律师当面要求就此事召开听证会,却被告知“我们没有这个程序”。此后,篮协于17日作出的“处罚决定”依然没有说明处罚依据。

  二是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资金往来合法合规。CBA联盟与俱乐部、新公司之间除正常参赛费用外,没有任何不正当、不合规的资金往来。个别媒体报道“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关联公司与CBA联盟存在资金往来”,实为CBA联盟按照法规正常支付的参赛费用。

  三是直指周琦贪婪。以球员周琦为例,2019-2020、2020-2021两个赛季(即CBA联盟限薪之前),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合计为周琦支付各项费用49516031.52元,其中包括固定薪酬39888888.30元;胜场费及购买其指定的美国进口营养品等个人开销费用合计9627143.22元。上述费用均按时足额支付。后来,周琦向CBA联盟提出仲裁,企图改变正常转会条件,将俱乐部之间的转会费变为其个人的巨额签字费。经仲裁,周琦诉求被驳回。为达个人目的,球员周琦多次采取不同方式对俱乐部进行抹黑诋毁。2021年6月,周琦就与俱乐部的合同纠纷向CBA联盟提出仲裁请求,后被驳回。2021年8月,周琦利用失效合同编造所谓“阴阳合同”问题并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税务机关核查,俱乐部并无违规行为,相关举报均为不实。

  四是将矛头指向周琦经纪人睢冉。公告指出,周琦如此执着离开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完全是巨大的利益驱使。如其成为“自由球员”,签字费等个人收入将十分惊人。此前,某经纪人团队采取不合规手段威胁某俱乐部运作知名球员转会,牟取巨额利益。此次事件与之十分类似。暗示当年睢冉运作王哲林去上海的时候,威胁福建队完成的转会。

  五是剑指姚明。公告声称,这一荒唐“处罚”的祸根是篮协“管办不分”。2017年至今,篮协主席和CBA联盟董事长均由姚明1人担任。篮协的管理职能与CBA联盟的办赛业务交叉混同,篮球行业乱象丛生。目前,CBA联盟的中间业务高度集中,篮协的教练员资格培训、经纪人资质认定、青少年篮球赛事等诸多业务,以及CBA联盟的经纪人业务、主要赞助商业务,均由某家体育管理公司大量承揽,甚至独家承办。

  据媒体报道,新疆广汇所指的这家公司很可能就是众辉体育。而从众辉体育的官网也可以看到这样的介绍:在体育职业技能培训方面,2017年众辉体育获得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权,成为体育经纪人等级培训授权机构。2018年,众辉体育获得中国篮协授权,开展E级教练员培训;2020年众辉体育获得中国篮协授权,开展D级教练员培训,旨在为体育行业输送人才。其核心业务也包括运动员经纪、青少年篮球等诸多业务。

  周琦长文回应

  今天一早,周琦就针对新疆广汇的指责发布了长文微博。

  自从2月17日中国篮协发布对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的处罚通知后,我一直没有发表过任何言论,强行让自己不去关注此事,也尽量不看关于这件事的舆论,一心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到训练和比赛上,担心影响自己的状态从而影响在国际赛场上的发挥和球队成绩。

  但就在集训和比赛期间,我分别多次收到了来自新疆陌生电话号码的恐吓、威胁!并在比赛前夕,收到广汇篮球俱乐部董事长的短信。“你不可能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边不同意你哪也去不了”“已经过高层表态和多方一再确认……”“别做白日梦了,豁出命来也不会让你走的!”

  威逼胁迫,恶言恶语可以冲着我来,但分一分时间,在比赛期间发信息的人真的爱篮球吗?真的在乎男篮的成绩吗?

  我知道从17日起,在有心人有预谋、有安排的舆论节奏引导下,试图颠倒黑白,迷惑视听。到今晚为止,一次公正的判决已然被传得离真相越来越远,这些假消息严重误导了不明情况的网友,网友说“周琦事件恐有反转”。各位,没有什么反转。国家队窗口期的比赛正式结束了,我来阐述一下这些不为人知的事实真相。

  广汇俱乐部的欺上瞒下、真假俱乐部是惯常操作。早在我2016年去火箭队时,广汇俱乐部为了“既赚取65万美元买断费,又逃避承认买断合同义务”的情形下,用一个关联公司的公章签署与火箭队的买断协议,骗过了美国NBA联盟和休斯敦火箭队,当然,也骗过了我。

  2013年我与广汇俱乐部签署的运动员聘用合同,签订合同前就与当时广汇的董事长郭舰协商过日后去NBA参加选秀的约定,郭舰表示,若日后参加NBA选秀的话,俱乐部将无条件放行。

  然而,2016年我宣布参加NBA选秀,我需要广汇俱乐部出具澄清信支持我参加NBA选秀,时任俱乐部董事长的侯伟却以合同不是他本人签字为由拒绝为我出具澄清信。紧接着,2016年9月,当我在参加火箭队训练营期间,广汇俱乐部向我发出了“要求我限期归队”的处罚文件,当时广汇这个行为严重干扰了我与火箭队谈判的进程。

  随后,我回国为广汇俱乐部继续征战2016-2017赛季,在2017年CBA总决赛第二场,我手指骨折没办法继续比赛,侯伟以“同意开具澄清信”为由,要求我必须参加比赛,我当时无奈只好听从他的要求坚持打完比赛并为广汇俱乐部拿下2016-2017赛季CBA总冠军。

  同年5月,我前往休斯敦接受手指骨折的治疗,期间与火箭队达成签约意向,广汇俱乐部侯伟在得知此事后,继续出尔反尔,要挟我家人以必须先同意“从NBA回国后必须承诺在广汇俱乐部继续打五年”,才会给开具澄清信。而当时我认为侯伟已经给我写过了保证开具澄清信的书面承诺,而且我人已经在美国,就没有再和他签署任何文件。

  直到7月,根据NBA要求,我与火箭队、广汇俱乐部三方签署了英文版的买断协议,买断协议明确约定,火箭队向广汇俱乐部支付65万美元买断费,合同生效之日起,之前我与广汇俱乐部签署的任何球员合同全部解除。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广汇俱乐部清楚地知道这份买断协议签署后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所以广汇俱乐部当时在“既想收取65万美元买断费,又想不承认买断合同”的情况下,在这份本该以“广汇俱乐部”为签约主体的合同上,盖了一个“广汇飞虎”的公章,这个广汇飞虎并不是买断合同中约定的签约主体。但怎么说呢,这就是广汇俱乐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常规操作。

  我在澳大利亚NBL联盟打球,25万澳币每年,按照广汇的说法,我光营养补剂都吃了广汇900多万,那我为何不安安稳稳待在广汇俱乐部,何必要孤身千里迢迢远赴海外?何必要离开父母妻子和我刚出世的孩子?广汇俱乐部想在声明里把我营造成一个唯钱是图的人,那我为什么不就在广汇俱乐部继续打球事少、钱多、离家近?

  将两年胜场费以及双方协商后,广汇俱乐部自愿为我提供的保障的医生工资、训练师工资等多项费用混在一起的“营养费”,我得壮成啥样能配得上这么高数额的营养费?

  况且,广汇俱乐部,至今仍拖欠我最后一个赛季的部分胜场费没有发完。何况还有一些低级理由的克扣工资。

  2019年,我在与火箭队解除合同后,在CBA公司与广汇俱乐部进行了合同谈判,当时我和广汇的负责人侯伟明确表示,我们再继续合作的话,希望我们是本着诚信去合作,不要再有欺骗,他们当时满口答应。

  2019年8月,在CBA联赛大力改革的背景下,广汇俱乐部故技重施,用一家名为“新疆广汇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作为主体,与包括我在内的球员签订球员合同,这家公司后来查到是在霍尔果斯注册的,其名称与广汇俱乐部参赛主体“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仅有两字之差。广汇俱乐部拿着这份合同去CBA公司做备案,结果被CBA公司发现合同主体不对打了回来。

  眼看欺骗不了CBA公司,广汇俱乐部开始表演精彩的“欺上瞒下”的绝活,广汇先向CBA公司提交了变更俱乐部名称的申请,该申请的名字虽然是变更公司名称,内容却是要把具有CBA联赛参赛权的“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变更为注册在霍尔果斯的“新疆广汇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这个公司主体变更在CBA公司是有严格要求,需要CBA全体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否则大家都可以在霍尔果斯注册公司,工资帽将形同虚设。

  不幸的是,这次又没骗过CBA公司,CBA公司回函表明,广汇俱乐部如需变更参赛公司主体,须按照规定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及与其余19家俱乐部的股东开股东会决议的。广汇俱乐部当时眼看球员合同备案期马上截止,以“变更合同主体”为由欺骗我,又让我重新签署了一份球员合同,这份合同的主体变回了广汇俱乐部,广汇拿着这份合同去CBA完成了球员合同备案。

  但同时,广汇俱乐部并没有因为CBA公司的拒绝善罢甘休,合同备案后立马又向CBA公司发了一个情况说明,表示俱乐部全权委托霍尔果斯设立的广汇职业负责俱乐部经营所有业务,包括为教练员、运动员发劳务费,所有的经营、商业往来资金、CBA联盟参赛费、赞助费全部支付到霍尔果斯的公司来。这样一顿操作下来,广汇俱乐部拿着与我签署的两份合同(一份广汇,一份广汇职业,两份合同金额一致),一份用于办理在中国篮协办理CBA球员注册,另外一份用于与CBA公司签署参赛协议、发劳务报酬、享受税收优惠,办理纳税登记等等。由于广汇俱乐部的蒙混过关,在新疆广汇没有产生实际经营,违规的情况下,仍然获得了CBA公司的准入。广汇在篮协注册的和在CBA公司备案的完全是两个不一样的公司,新疆从实际意义上拥有了两家CBA俱乐部。

  按照诚信承诺函、CBA公司和中国篮协的规定,所有薪酬都由俱乐部银行账户支付;俱乐部不会通过俱乐部关联公司等非俱乐部法人主体向球员支付薪酬;所有球员合同都属于劳务合同。新疆广汇俱乐部有限公司是广汇俱乐部的参赛主体尽人皆知,那我为何会是广汇职业的员工?广汇职业又为什么能按照工资薪金发放我的劳务报酬?是因为霍尔果斯园区有工资薪金个税返还政策。那至于广汇俱乐部怎么把劳务报酬在税务局变成工资薪金,我不得而知。我请问属于我的个税返还部分去哪儿了?被私吞了吗?广汇俱乐部已经严重违反了诚信承诺书内的要求和CBA公司的规定。

  在中国篮协对广汇俱乐部的处罚通知里认定其构成注册违规,我认为是公正、客观的判罚,我作为亲历者也想说说:

  广汇俱乐部利用在霍尔果斯注册公司,可以取得企业所得税减免和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按规定,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应该是返还到我个人,可是广汇不仅没有告诉我任何优惠,我更没收到任何税收返还。这种变相的通过给我发放劳务费取得税收返还的做法还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利,这个行为也涉嫌违法,我们已经从税务部门取得相关证据。